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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写过一篇《中国老百姓需要朱鎔基》的文章,那是中国人传统的清官情结所致。在与封建专制统治没有本质区别的共产党专制统治下,人们期待公正、公平,有苦可以倾诉,有冤可以伸冤。是否可以期待专制下的法律制度呢?不能。正是因为不能,才会有包青天的故事,中国老百姓才需要朱鎔基。能够为民请愿、为民伸冤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人,这个人是当官的人,而且是个人民信赖的清官。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那是因为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何况“网开一面”,“将功补过”,“戴罪立功”等,也都是当官的逃避法律制裁经常使用的开脱借口。过去这种逃避法律制裁经常是公开的,并不都是暗箱操作。皇帝的金口玉言,可以酌情免你的罪或者减轻处罚;也可以在大殿上有人为你说情,使你免受刑罚。现在的中国,区别于封建社会的是犯罪官僚一定要隐瞒事实,在犯罪事实已经公之于众时,总书记、主席、总理、委员长等也不能给你将功赎罪或戴罪立功的机会。隐瞒事实真相就成了贪官恶吏的唯一手段,怎样才能隐瞒呢?那要看你有没有后台。过去说的“朝中有人好做官”以及“背靠大树好乘凉”就是这个意思。
中国的法律是根据当权者嘴巴所说,他可以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完全是个人决定的事情。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愚弄人民、压迫人民、统治人民的工具,法律是对付刁民百姓的,主要目的是让百姓顺从封建统治秩序,老百姓在法律面前怎敢说话?“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这不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写照,也是共产党专制统治下的写照。所以贫苦的百姓只能冀望于严格执行法律,敢于为民请命的清官。贪官多如牛毛,清官可是凤毛麟角,那包青天的故事也只是传说,但老百姓还是幻想着清官大老爷,指望着青天大老爷关心他们的疾苦,为他们说句公道话,能为他们请命伸冤。每当豺狼当道,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时,与老百姓呼唤清官这种渴望的同时,清官大老爷也就会应运而生。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得到发展,给了中国人民休养生息的契机。但是随之而来权力腐败,财富分配不公,又造成社会迅速两极分化,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在这个节骨眼上,民众呼唤清官,清官也就应运而生。朱鎔基也就在这时候被邓小平指定为候任总理。
一九九八年三月,朱鎔基宣布:“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义无反顾,一往直前,为人民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中国人就指望“朱青天”了。不错,随后朱鎔基的确在反腐败斗争中站在了前沿,并且杀了一些贪官,特别是在江西抗洪前线含泪痛斥“豆腐渣工程”,赢得了中国老百姓的信任,从此,“豆腐渣工程”也成了中国语言的专用成语。但是贪官越反越多,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比比皆是。虽然有清官朱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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