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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说过首先要保护富人,我也从来没有说过首先保护穷人,不能首先保护,都是一样的保护。
作者:茅于轼 著名经济学家。1975年开始从事微观经济学研究,1979年提出择优分配原理。1984年调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6年赴美国任哈佛大学注册访问学者,1987年回国,1993创办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任理事长。现任LEAD国际培训项目中国国家理事会成员兼核心组教授。
茅于轼先生
感到非常荣幸,有这么多知名学者、新老朋友参加讨论我这篇文章的会议。
批评我的文章,没有很仔细地看,粗粗地看了一下,我感觉大部分的批评,还是没有抓住我文章真正的意思。所以,我想我首先把我文章的意思,再重复一下。
我为什么说要替富人说话,帮穷人做事呢,因为我感觉反过来的情况比较多,为穷人说话,为富人做事这样的情况比较多。其原因也有,因为帮穷人说话是得到大家赞成的,为富人说话冒很大的风险,所以大家愿意为穷人说话。为富人做事是容易得到报酬的,为穷人做事很难得到报酬,所以就发生了一个现象,为富人做事,为穷人说话,我觉得这个现象不太正常,应该纠正一下。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这个判断对不对?是不是大多数人为穷人说话,为富人做事,我就没把握了。我有不少星星点点的证据,我就说一件事,大家可能看到国家计生委发布了一个规定,对名人、富人超生要几十倍的罚款。这个意见和保护富人是相反的,他要重点治富人。我觉得这个话没有人出来批驳他,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我本来想写一篇文章批评这个事,后来没有时间,我就没写。我不知道其他同志怎么看,我觉得这个说法非常错误。如果计生委能够对富人执行的话,对一般老百姓更没有什么顾及,实际上也是这样计生委对超计划生育穷人可以很严厉地处分,扒房子,牵羊牵牛,什么都能干,甚至造成流血冲突,我只是说一个例子,到底是不是很多人在为穷人说话,为富人做事。为穷人说话,也是应该的,但是不好的是什么呢,实际上没有为穷人利益真正地讲出道理,表面为穷人说话,实际上害了穷人,这有很多的例子。
比如说,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我赞成最低工资,我反对把工资标准提得太多,有很多的研究证明,最低工资标准太高的话,是要增加失业的,最后是不利的。比如降低利息税,表面上听起来很对,实际上是这是害穷人的办法。还有好多,比如说要求降低大学的学费,让穷人也能上大学,你看这个多好,这一条政策恰好是让富人搭穷人的便车,让穷孩子上大学,不是降低大学的学费,而是提供穷孩子上大学的各种帮助,包括贷款,听起来实际上为穷人,实际上富人搭了便车,把学费降下来,他也得到便宜了,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我的观察根据就是这样子,很多为穷人说话,实际上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表现他对穷人的支持,这是很可恶的,实际上是害了穷人。
我从来没有说过首先要保护富人,我也从来没有说过首先保护穷人,不能首先保护,都是一样的保护,因为你首先保护,这些人的权利更重要,这就违反了平等的原则,我们现在有很多人,得到额外的保护,变成特权,这种额外的保护都是有害的,不管穷人富人,应该同样得到保护。
为什么提保护呢?因为他们受侵害,要不受侵害就不必保护了,现在是受谁的侵犯呢?穷人和富人互相之间有侵犯,富人侵犯穷人也有,穷人侵犯富人也有,我比较担心的就是政府对老百姓的侵犯。人群之间不管穷富也好,其他的分类方法也好,互相之间的侵犯冲突在什么时候都有的,我相信在现在的国家,西方东方,将来的社会永远会有各类之间互相侵犯的问题,这不是一个特殊的问题,现在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说受侵犯是指强势集团,中国最强的强势集团就是政府,政府对老百姓的侵犯,对穷人也侵犯,对富人也侵犯,对穷人的侵犯大家知道,拖欠工资,占用农民的耕地,不给足够的补偿等,对富人的侵犯报道比较少,但是我知道是相当多的,所以我说为富人说话。应该说我们国家的企业家,我所说的富人主要是指凭自己诚实劳动致富的,不是贪污腐化的,这些人包括首先是企业家,创新的人,也包括有名的运动员、歌手,科学家,他们不是靠特权致富的,他们靠自己的劳动、社会的承认,我说的富人差不多是企业家,运动员、歌手是少数,企业家是多数,中国的企业家我认为是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的企业家中间比较起来,是最艰难的,最得不到保障的,政府随时侵犯他们,他们处的环境充满着风险,但是过去的三十年里边,他们为国家的财富创造,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所以对这样一批人,我觉得我们需要保护他,让他有一个良好的发展机会,他们怎么被侵犯呢?他们怎么受政府的侵犯呢?政府的部门、苛捐杂税,企业做得稍微大一点,必须和政府领导、高层官员打好关系,如果是县里边的大企业,跟县领导搞好关系,经常陪他们吃饭,甚至还得送礼送钱,如果你是省一级全国的大企业,更得和中央的人士搞好关系。而且他们还要和黑社会搞好关系,黑社会往往和政府有很多的联系,所以这些企业家担心受怕经营他的企业,我们的政策也经常在变,在这样变化的环境中,你要做好一个企业是很不容易的。我知道有一个案子是张玺之老师讲到的,合资企业,外方的老板,因为这个企业太赚钱了,中方就想把它吞掉,后来想了一个罪名把他关起来,关了二十年的徒刑,类似这样的事很多,这是很大的企业,不是小企业,都是多少亿的大企业,所以企业家是需要保护的。我还有一个论点,要保护富人,穷人才能致富。
这个论点在座的年纪大的会有深刻的体会,如果你是七十年代以后,八十年代以后的,你不大会有这个体会,因为共产党进城以后,还没有进城的时候,就是靠打倒富人解放穷人,这个政策是比较错误的,所以搞了三十年,49年到79年把中国改造成为穷人国,没有一个富人,现在有几千万的富人,全都是穷人变的,因为那个时候没有一个富人,全都是穷人,全中国只有一辆私人小汽车,梅兰芳的,据说是周恩来特批的,北京就有几百万辆小汽车,全国有几千万辆小汽车,如果不让人致富,把富人看成敌人,谁还能致富,谁还敢致富,毛泽东把富人看成是仇人,一富了就是有罪,不管富怎么来的,富人都是有罪的,不但他有罪,他的子子孙孙都有罪,你就不能参军,你不能入党,甚至于还不能上大学,阶级出身不好,不让你上大学。谁都不敢当富人。这样一个社会,变成一个穷人国,对穷人有好处吗?现在很多人批评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政策不对,他就不明白当时是什么样的状况,当时谁都不敢当富人,不但本人完蛋,连子子孙孙都完蛋,这时候邓小平说我们还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要彼此标着谁也不让富,所以这个意义是非常伟大的,突破着全国人们统统当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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