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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关注娱乐圈,审视娱乐明星,写娱乐评论,似乎很具娱乐精神,娱乐大众之余也自娱自乐,写的文章不是女明星的上围就是“下三路”的干活,这个人应该是不老大正经的吧?恭喜你,答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了,我其实非但正经,而且特别严肃,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政策水平高,公*识强,简直是个*正人君子。
大家一定不相信,我从娱乐新闻里也能看出阶级斗争来,发现坏人坏事,一经发现,还就一定要把他们揪出来,暴露在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之下,光曝光还不足够,还非得斗倒斗臭不可。说到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近日,“话题女王”范冰冰因合同纠纷,正在广州打官司。到底咋个事情呢?2005年底,著名影星范冰冰被特邀为广东数据公司新款网络游戏代言人。双方签订合约:范冰冰将出席由广东数据公司举办的宣传推广活动,并拍摄一组平面广告和影视广告。广东数据公司将支付包括肖像使用费和劳务费在内的费用共计人民币80万元(其中范冰冰75万元,“华谊”5万元)。
唉,明星的钱就是这么好赚。支付了两期费用以后,由于影视广告拍摄没有完成,广东数据公司拒绝支付第三期25万元的款项,因此,范冰冰将其推上被告席……居然闹到打官司的地步,这合作可谓是不欢而散了。
案子是代言合作双方的民事纠纷,本来和外人没有关系,我们除了艳羡明星的钱好赚以外,还有什么可说三道四的呢?等等,还是有的。案件透露出一个细节,广东数据公司声称“华谊”公司收取了前两笔的佣金,却一直不肯出具相关收费发票。明眼人一望可知,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如何到税务主管部门去报税呢?或者以小人之心度人(同时也是合理的猜测),范本人及其经纪公司压根儿就没想去报税。
范冰冰到底代言了多少产品,大家只要打开电视看看广告就能管中窥豹了,我也不多说了。至于这些代言,她到底缴税没有,到底有多少收入是不开发票的,这个事情大约需要她亲自交代一下才成,对不对?赚钱多,赚钱容易,没啥,大家管不了也管不着,可是不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这可就跟大家伙都有关系了,多吃多占之余还偷税漏税?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税务部门很有必要立个案调查一下,给群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好象去年成都地税就对何洁立过案呢,好象有位更大牌的女演员还为此蹲过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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